得點常識,這次來不及,下次有機會。

下次,在大發厥詞或是高談擴論之前,先確定下列答案您是否都瞭然於胸......

下列原文發表在網誌 http://overinfinity.blogspot.com/2008/03/q.html

本文部份是參考與actomorrow在funp討論的內容,我以QA的型式整理下來。
主要是個人對一些常見對於公投的錯解與誤會的解釋,
而至於該贊成該反對的理由網路上已經有很多網友發表高見了,本文不討論。
如果您認同本文,歡迎轉錄,只要註明來源就好了。

Q.好幾次的公投都在製造同樣的問題?
事實上每一案的公投議題都不同,不去看議題的人當然只會想到這些都只是公投。

Q.總是那一小撮人在干擾大部份人,沒有尊重多數反對者的意見?
公投創制(Initiative)的原始精神之一就是出發自少數影響力(Minority Influence),
當合法連署人數通過門檻時代表法律上這個議題被認為值得全國來討論。
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是互補的機制。
多數人的意見已經由間接民主的代議制度滿足(多數意見選出來的席次會是多數,進而影響政府施政),
而在直接民主的公投上硬要強調連署人之外的其他人的意見是搞錯重點。
假如你是位反對者,請去投反對票、廢票、或不投票,這是唯三的選項,請尊重公投連署人的權利。
幾次公投的連署人不見得是同一批人,甚至有的連署人最後還變成反對者,「總是」一詞言過其實。
還有,沒有連署並不代表一定是反對者,這次連署的人數也不是一小撮人(後述)。

Q.公投成案的門檻?
全國性公投提案人需為上屆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的千分之五,連署人需達5%。參見公民投票法。

Q.太少了吧?
全世界民主國家的公投連署門檻從2%到15%都有,平均8%左右,台灣算平均水準稍低,正常。
可以參考這篇文章跟這篇文章中的數據與表格。
而本次公投第五案第六案,分別佔了16%(272萬人)與9%(150萬人),加起來有25%,佔全國總人口數的18%,
已經遠遠高過門檻數倍,很明顯的有相當多的人重視入返聯議題。
站在直接民主的角度,這樣的聲音根本不可以被忽視。

Q.我根本就不知道哪時連署完成了,這種先讓政府花錢再說的做法令人不爽,資訊不對稱?
入聯+返聯連署人佔全國總人口18%,換言之平均約五個人就有一個人參與過連署。
當時電視新聞、電子媒體、網路媒體上到處都有資訊。
把自己的耳朵用力塞住再罵敲鐘的人不夠大力,這完全不能叫做資訊不對稱。

Q.政府不該為少數連署人的意見舉辦投票,選務費應由連署人自負,不要花我的錢?
不是只有你在納稅。這次入聯+反聯公投連署總人數為422萬人,
算得少點假設每個人平均一年只有提供1000元收入給政府(稅金+罰金等等),
總共有42 億2千萬,而上一次辦立委選舉+公投花費總共九億,夠辦好幾次了。
若你不支持公投,可以想像你的錢沒花在這上面沒關係。
全世界也沒有任何有公投的民主國家公投由連署人自己出選務費,
因為公投是人民的基本權之一,所以選務就是政府對人民責任之一。
而且沒有人說得準哪一天自己也受到這個機制的幫助。
立法院也早就做成決議,政府應只負擔選務,而宣傳等等需由各案負責人自行支出,合情合理。
公投與其他選舉合併舉辦也是節省費用的措施之一,世界各國的公投通常都與其他選舉合辦。
我國政府及中央選舉委員會也是依照公民投票法規定編列預算,辦理選務。

Q.公投根本沒意義?
問題是現在公投已經成案了,再怎麼批評他它的成案沒意義,
它所出來的結果還是會有相當的影響(見上一篇)。就像炸彈已經擺在你面前了,
你還不想去怎麼拆他、逃命,呆站在那咒罵放炸彈的人一樣。

Q.大家都想進聯合國啊,投不投什麼有差嗎?
這次兩案公投的重點不在於「想不想進」,而是「用什麼名義進」。
第五案強調使用「台灣」名義,第六案強調使用「任何彈性有幫助」的名義。
所以"誰不想進"這個理由是搞錯了這次公投的本質,而弄錯了這點可能讓你誤將自己的決定權交給了其他的人。

Q.公投綁大選是故意影響大選選情?
你會因投公投而影響大選的支持者嗎?如果你不會,那又怎麼可以認定其他人一定會呢?另外前面也提到過,合併舉辦可以節省成本。

Q.說了這麼多,我不想投可以嗎?
絕對可以,而且除非有法律規定投票也是義務(如澳洲),
否則不管你要投贊成、反對、廢票、不去投票,都是絕對的自由。
但是在此我們先瞭解一個問題:我國公民投票法爭議最大的一點在於,如果「領票數」不超50%,
不論有投票的人是否全部贊同,則公投視為被否決。
也就是說,不去投票的反對效果反而比去投了一張「反對票」還大。
 如60%投票率之下,就算有49%的人投贊成票,
只要10%反對的人不領票使領票率不達50%,就可以輕易否決贊成票。
換言之這造成了反對票價值較贊成票高現象。
站在個人立場,由衷希望你不去投票之前經過深思。
最後再強調,就算你認為台灣不該靠這個公投發聲也好,不去投票也好,去投票也好,請尊重這422萬人連署自己主張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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